首页 > 新闻 > 官方公告 > 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委托培训班(重庆站)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委托培训班(重庆站)通知

收藏
说两句
8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各行业体协办公室、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团体会员:

现将2016年全国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重庆市轮滑协会

三、协办单位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四、时间和地点

2016年10月22日至23日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轮滑场。

五、培训对象

速度/轮滑球/自由式轮滑教练员和裁判员

六、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内容

1.我国轮滑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2.轮滑技术、战术

3.轮滑教学与训练

4.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1.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7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运动技术理论、轮滑运动技战术训练、轮滑运动教学和训练方法、运动训练学常识及轮滑科研常识等。实践考核满分30分,考试内容为教练员教学实践操作。

2.结业

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三)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1.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100分。实践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结业

(1)等级裁判员的理论考核成绩达到60分,实践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为通过,颁发结业证书。(通过者应持结业证书、已取得的裁判员等级证书原件、裁判员等级申请表和照片向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申请高一级别的裁判员称号)。

(2)学员可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说明:无论申请参加哪项考核,两项课程都要学习)

七、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等级教练员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请下载所报项目相对应的申请表填写)。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护照证件照即小2寸照)彩色照片不少于4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等级裁判员

(1)轮滑裁判员培训申请表

(2)等级裁判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证按表填写)

(3)本人近期(护照证件照)彩色照片2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等级教练员和国家级裁判员的学员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轮滑裁判员技术等级实施细则》审定。

(四)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五)学员不得同时参加速度轮滑,轮滑球和自由式轮滑三个项目的培训。(只可参加其中一项)

八、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学员可自行联络食宿。

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交纳会务费120元/人。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等级裁判员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教材60元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及两个证件的复印件)。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请学员于2016年10月16日前将申请表电子邮件发到如下地址:

重庆市轮滑协会

联 系 人:孟现录

电 话:18725732788

电子信箱:601276127@qq.com

(二)

1、报到时间:2016年10月21日14:00-17:30

2、报到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崇教路1号重庆市轮滑训练培训基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3、交通

(1)、重庆江北机场或江北重庆北火车站坐3号线轻轨在“五公里”站下,乘坐383公交车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下车;

(2)、自驾行驶,导航“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即可。

4、10月23日下午四点后离会。

十、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实践课及考核用)

(三)举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重庆市轮滑协会

2016年8月18日

 

来源:   作者: